在職醫生可以申辦醫療機構啦!
今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等十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社會辦醫持續健康規范發展的意見》(下文簡稱《意見》),對促進社會辦醫的發展又提出了一批支持政策,對在職醫生是否可以開辦診所等之前界定不清的問題都給予了明確回應。
下面我們將《意見》中比較重要的信息和大家分享如下:
一
明確提出在職醫生可以申辦醫療機構、診所
首先值得行業歡呼的是,本次十部委聯合下發《意見》明確提出了——允許符合條件的在職、停薪留職醫務人員申請設置醫療機構。
在職醫生不能申請設置醫療機構,一直以來是行業的硬傷,影響了醫師資源的自由流動。早在2017年,原國家衛計委修訂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實施細則》刪除了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醫療機構在職、因病退職或者停薪留職的醫務人員不得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的內容。
雖然《實施細則》刪除了限制在職醫生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的規定,理論上在職醫生是可以申辦醫療機構的,但是由于后續并沒有頂層相關文件的支持,所以大部分地區還沒有放開在職醫生可申辦醫療機構的口子。
小編很多在職醫生朋友到當地衛計局咨詢是否可以申辦醫療機構時,得到的回復也是“沒有文件支持”;很多醫院的管理者也表示,在沒有明確規定醫生兼職后的工作量、責權、福利待遇等情況下,醫院也沒辦法讓醫生出去做“副業”。
近年,雖然國家大力支持社會辦醫,鼓勵醫師自由流動,但文件多停留在“鼓勵在職醫師……”的字樣上。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意見》明確地提到“允許符合條件的在職、停薪留職醫務人員申請設置醫療機構”,“允許”二字給所有中國醫生帶來了職業發展新契機。
那么如何解決兼職醫生和主要執業醫療機構之前的勞動關系?
《意見》要求:制定多機構執業醫師與主要執業醫療機構聘用(勞動)合同參考范本和其他醫療機構的勞務協議參考范本,合理約定執業期限、時間安排、工作任務、醫療責任、薪酬、相關保險等,明確雙方人事(勞動)關系和權利義務,支持和規范醫師多機構執業。
二
簡化準許審批服務,取消床位規模要求
《意見》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部分內容如下:
于2019年底前出臺省、市、縣優化社會辦醫跨部門聯動審批實施辦法,明確跨部門醫療機構設置申請審批首家受理窗口負責工作機制,明確各審批環節時限要求。
設置20張床位以下或環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醫療機構,可實行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管理。
2020年6月底前,各?。▍^、市)要出臺簡化不同類型醫療機構設施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的相關配套政策。
進一步放寬規劃限制。政府對社會辦醫區域總量和空間布局不作規劃限制。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實行告知承諾制,取消床位規模要求。
三
優化醫保!6個月可進醫保定點
《意見》不僅簡化了社會辦醫的審批環節,還對醫保管理服務進行優化。
《意見》提及要將更多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納入定點,進一步擴大社會辦醫納入醫保定點的覆蓋面,社會辦醫正式運營3個月后即可提出定點申請,定點評估完成時限不得超過3個月時間。
未能通過申請的,必須在3個月的評估期限結束后告知其緣由和整改內容,以方便其再次申請。
這意味著,符合條件的社會辦醫,從開辦到拿到醫保定點資格有望只需6個月,這個速度對資本是有很大吸引力的。
四
診所月收入小于10萬元,或免征增值稅
《意見》提出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營利性社會辦醫,包括診所等小型醫療機構,可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這意味著,營利性社會辦醫,包括診所等小型醫療機構,月收入在10萬以下,可以免征增值稅。
同時,按照《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對社會辦醫稅收的優惠政策落實后,可以進一步降低社會辦醫的運營成本,進一步促進社會辦醫的發展。
五
這些類型的社會辦醫,大有所為
目前,我國醫療服務體系一直以來還是以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那么在國家鼓勵社會辦醫的大背景下,社會辦醫的發展方向在哪里?
今天,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王賀勝提到一些可能大有所為的社會辦醫機構,可為社會資本提供一個參考,他表示:
社會辦醫是公立醫療服務體系的有益補充,可提供基本醫療衛生的服務,主要提供非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滿足群眾多層次、多樣化、差異化的健康服務需求。比如,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加劇,康復、護理、醫養結合服務需求將大幅增加,為社會辦醫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
另外,在一些緊缺專業領域,像兒科、精神科、婦產科、眼科、醫療美容等,社會辦醫也大有可為。有的社會辦醫已經在這些領域建立起學科優勢,形成了品牌影響,得到了人民群眾的認可。
還有,一些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像醫學檢驗、血液透析、醫學影像等,也是社會辦醫可以重點布局的領域。
截至2018年底,我國社會辦醫療機構數量達到45.9萬個,占比46%;社會辦醫院數量達到2.1萬個,占比63.5%。社會辦醫的人員、床位、診療量占比均保持穩定增長。
總的來看,隨著國家對社會辦醫的不斷扶持,社會辦醫的發展前景會越來越好。
本文首發:醫學界
本文作者:孫雪嬌
責任編輯:李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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