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從結構上講胎盤是由胎兒和母親共同“出資”構成;其次、從功能上講胎盤在產前和產后完全是兩級變化;
懷孕期間胎盤是胎兒和孕婦連接的必要紐帶,在產前胎盤若出現早剝、前置等異常,可能直接影響胎兒的生死和孕婦的安危。但胎兒出生后,無論寶寶還是寶媽都第一時間拋棄了胎盤。離開子宮的胎盤既可以作為中藥——紫河車,也可以被當成醫用垃圾進行銷毀。
產后若胎盤剝離不全可以引起產婦產褥期感染甚至大出血,從而危及產婦生命安全。
胎兒若出生后不能及時切斷臍帶則直接威脅生命安全。
總之,胎盤屬于胎兒附屬物,從作用上講絕對是一個特殊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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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盤連接了寶寶和媽媽,但胎盤的好壞是爸爸決定的。下來從胎盤的作用,胎盤的來源,和胎盤是誰的來聊聊。
1,胎盤的作用
(1)營養運進來:孩子發育需要的營養物質,氧氣,都會通過臍帶,通過胎盤源源不斷的運進來;
(2)廢物排除去:寶寶呼吸的二氧化碳,以及代謝的廢物,甚至還會尿尿的。這些都要通過胎盤,臍帶運輸出去的。
(3)替代的功能:在寶寶早期器官沒發育好的時候,像心臟,肺,腎臟,以及腸胃等內臟沒發育好之前。
2,胎盤的來源
胎盤是胎盤細胞組成,而細胞由基因控制,那胎盤的基因是誰?
其實,胎盤的基因,來自于父親。這個也是好多胎盤異常的患者,會懷疑精子問題,不一定都是媽媽身體不好哦。
3,胎盤是誰的
現在明白了,胎盤的基因來自父親,營養來自母親,最后是給孩子提供服務的。就看怎么看了,從媽媽子宮角度來說,是媽媽的器官,從替代寶寶早期器官功能,又好像是孩子的器官。
總的來說,胎盤是誰的器官不重要,主要是孩子發育好,所以不管爸爸備孕,媽媽營養,都要早早籌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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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個非常形象的比喻來說明,我們的手機需要充電,但是電網是220伏交流,而手機需要3.7伏直流。這就需要有個充電器把電壓調整到手機需要的電壓。如果把胎兒比喻成手機,臍帶就是充電線,胎盤就是充電器。母體就是電源。
這個比喻只是為了更加直觀反映相互關系,實際上,胎盤負責者很多功能,首先是氧氣和營養物質的交換,另外還有一定的屏障作用和免疫功能。另外就是儲存、合成、代謝調整等。
胎盤初始就來自胚胎,是由胚胎的葉狀絨毛膜和子宮內膜上的底蛻膜結合而成,可以定義為胎兒的生命維持系統,屬于胎兒妊娠期臨時器官。
隨著胎兒發育成熟,胎盤也會跟著老化,當胎兒發育成熟,胎盤成熟度也相應增高,當胎兒脫離母體,有了自主呼吸,胎盤就完成了養護胎兒的使命,臍帶血斷流后,胎盤在很短時間內就會從子宮壁上脫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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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盤是誰的器官?這個問題問得非常刁鉆。因為胎盤這個東西連著母體和胎兒兩端,而且位于母體的器官——子宮之中,到底算誰的?從大體來看,既然胎盤位于母體的子宮之中,自然算是母體的。可問題是,胎盤并不完全是由母體的子宮內膜轉化而來,它還有一部分來自于胚胎的分化。那么,胚胎又來自于哪里呢?受精卵!一半屬于母體、一半來自胎兒的父親!說胎盤屬于母體,顯然有些說不過去,就算不把胎兒的父親算在其中,最起碼胎盤的一部分也是來自于胚胎、也就是后來的胎兒,不是嗎?
胎盤的組成
胎盤的組成非常奇特,它既不是由母體的子宮內膜直接轉化而來,也不是完全由胚胎分化形成的,而是一種“雜合體”。胎盤的母體面是底蛻膜,這一層是由母體的子宮內膜轉化而來,是地地道道的“母體組織”。但是,在底蛻膜之下的絨毛膜和羊膜卻是由胚胎分化而來。而這,正是胎盤可以完成母體與胎兒營養交換、廢物代謝的根源所在。如果是獨立的兩個系統,胎兒又如何通過胎盤從母體獲取營養、將體內廢物代謝出去呢?
套用現代企業膜模式來講,胎盤更像是“合資企業”,一部分屬于母體、一部分屬于胎兒,二者都是“胎盤集團”的股東。當然,從所占比例和“獲益”多少來看,顯然胎兒所占胎盤組成部分的比例和“獲益”要大得多!換言之,胎兒應該算是胎盤的“大股東”,而母體只能算是“小股東”。但是,從另外一個方面而言,如果沒有母體,胎盤的作用根本無從談起,母體又應該是“控股方”。總而言之,胎盤這個東西非常奇特,不是單純“是誰的器官”可以說清楚的。
產科的分法
因為在胎兒娩出之后,胎盤的功能也便失去了。所以,在胎兒分娩之后,胎盤也會隨之娩出。如果無法自行娩出,產科醫生還會借助人力或工具將胎盤剝離、取出。如果胎盤剝離不完全、形成殘留,甚至還需要通過清宮將其清除。所以,在妊娠結束或中止之后,胎盤對于母體便失去了作用,成為了“累贅”!它不是母體的天然組成部分,只存在于特定時期,在特定時期以外,它非但無用、而且還會產生負面影響,如出血等等。
因為胎盤的特殊性,產科并沒有將其歸入母體器官之中,而是將其納入胎兒附屬物的范疇之內。換言之,它既不算母體的組成部分,也不是胎兒的組成部分,僅僅是胎兒的附屬物、“消耗品”,用完了就該扔的東西……
胎盤能不能吃
胎盤這個東西,吃是沒有太大問題的,畢竟它也是人體的組織,不是毒藥。可問題是,胎盤是血液交換的場所,人體血液有多臟,這個想必不需要多說什么吧?尿就是過濾血液得到的東西……正常用水清洗恐怕很難完全清洗干凈,勢必還是會存在一些有害物質殘留的。因此,個人認為,還是不要直接食用新鮮胎盤。
這里有必要明確一下,中藥中的紫河車并不是新鮮胎盤!而且經過干燥、研磨之后的干胎盤粉末。在干燥處理過程中,實際上也是殺死和揮發掉了其中的許多有害成分。而且,現代中藥、中成藥在加工紫河車時還會進行消毒、滅菌等預處理。相比新鮮胎盤,紫河車的有害成分也相對要小得多。因此,如果某些疾病真的需要食用胎盤的話,建議還是服用中藥或中成藥紫河車,而不是直接食用新鮮胎盤。最后順帶說一句,做過病理檢查的胎盤千萬千萬不能食用!因為那些胎盤都是經過10%福爾馬林水溶液浸泡過了的。那么,福爾馬林又是什么呢?40%的甲醛水溶液!吃甲醛,除非您嫌自己命長,不是嗎?
綜上所述,胎盤這個東西非常奇怪,雖然長在母體的子宮之中,卻不完全是母體的組成部分。它只有一部分來自母體,還有一部分則是由胚胎分化而來,是胎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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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盤,是當婦人受孕后,受精的卵由輸卵管下部進入子宮,并種殖在子宮內膜上;卵發育成胚胎,周圍的子宮膜繼續發育為蛻膜,母體的底蛻膜和胎兒的葉狀絨毛膜結合而成胎盤。所以不是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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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盤是屬于器官,胎盤是胎兒和媽媽之間的一個物質交換的器官。是人類妊娠期間由胚胎胚膜和母體子宮內膜聯合長成的母子間組織結合器官。胎兒在子宮中發育,依靠胎盤從母體取得營養,而雙方保持相當的獨立性。胎盤還合成多種激素、酶和細胞因子等,以維持正常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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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覺得這是一個挺有腦洞的問題。可是,我卻跟醫生得出了不同的結論。。。
我想應該明確一點是分娩前還是分娩后。生理上連接的是母親和胎兒,那么就在這倆主體當中應該可以確定產生,至少有一個“人”是權屬人吧。To 媽媽 Or TO 娃娃,THIS is a QUESTION~
分娩前的話,胎盤還沒有和母體分離的情況下,個人在沒有醫學常識的情況下,單純的以為既然在母體內應該算是媽媽的“器官”吧,如果胎盤可以被視為器官的話。我們可以這樣考慮這個問題,哦比如墮胎,在我國墮胎肯定是不違法的,那么誰可以決定墮胎,當然是懷孕婦女本人可以。那么反著推論,誰有權誰處分,既然可以處分選擇扼殺胎兒是不是可以視為同時拋棄了胎盤?這樣的話,胎盤也應該是婦女本人的吧。畢竟她處理了胎盤,我們都不會詫異,憑啥你可以處理胎盤?因為是她的啊。為什么不能說是胎兒的呢,因為胎兒在法律上還不具備成為一個自然人的條件吧,只有母體在此時是被法律上認可的人。
如果分娩后,胎盤和母體自然脫離了,貌似醫院和醫生也會問生產婦女,胎盤如何處理?這時候,可能跟這塊有可能成為醫療廢棄物的肉有過關系的,活著喘氣的人有倆,一大一小,小的太小,上帝沒有給他表態的能力,法律沒有給他表態的資格,還不會說,哪怕是哪吒生下來就能表達,想必,還不到十六歲,你花個十萬塊可能都被說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說了也不算數~所以大家都會選擇問大的。那么,此時大家否定的不能完全說是胎兒的所有權。他們問的是生產婦女本人,那么我想大家在潛意識中默認這是你的東西,你來決定怎么處理。或者,這是你生下來的小孩的東西,你是她媽,你來處理~是當成醫療廢棄物回收呢,還是你自己帶走。
那么假設此時,大家默認的是胎盤是大人的,那么跟前邊的一種情況分娩前的推論一致。那么邏輯順暢,這個胎盤就是媽媽的。
假設此時,大家默認的是這個胎盤是胎兒的,那么一個邏輯bug出現了,分娩前胎盤歸誰和分娩后胎盤歸誰結論不一致啊~生之前是媽媽的,生出來之后怎么就成了孩子得了呢?法律從來沒有承認給一個尚未出生的胎兒是法律意義上的人,那么他應該是不會擁有任何器官的所有權,哪怕是胎盤這種到底是不是器官的東西,想來也不被認可。所以,出現bug ,說明這個結論出現問題。好吧,這個胎盤只能是媽媽的。
那么我想,如果胎盤是一個器官的話,在生理上和法律上都應該是懷孕母親的。
生產后,媽媽說,我不要了。
這時候大概胎盤可以成為醫院的了。作為曾經的身體器官,被拋棄后,醫院看著辦吧。。。
以上半扯淡~結論就是,不管是不是扯淡,我就覺得,這玩意是懷孕婦女身上長得,還能成為別人的器官嗎???不同意! 要是這也可以的話,那我長了二十年的一身肥肉是誰的器官?麻煩趕快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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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所有營養由胎盤提供,孩子出來胎盤也下來了,所以說胎盤是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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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媽媽的器官用來在子宮里放孩子成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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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的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