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骨折手術后。內固定的鋼釘和鋼板究竟需不需要取出來呢? 手術后的鋼釘、鋼板等內固定物,取出來的時間是不定的。主要根據是骨折的生長情況。究竟是不是一定要取出來呢?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病人自己的要求是關鍵因素。
兒童骨折后如果手術,大多數采用微創方法,用克氏針固定,也有螺釘,彈性髓內釘,鋼板極少用,孩子生長快速,大多數在三個月左右骨折就長得很結實,也可以取出內固定物了而且克氏針等一般留著尾巴在外面,這是一定要取出來的,取出來也很簡單,鉗子夾住尾巴一一下就可以拔出來,瞬間完成,不需要麻醉。兒童的內固定,我一般是要求取出來的。
骨骺已經閉合后的青年,可以按照成年人的愈合標準確定是否可以取出內固定物,成年人取出內固定物的時間根據不同的病情,不同的部位,有不同的愈合時間,當然,取出內固定物的時間也不同。也有的根本就不取出來,因為取出來的創傷太大,得不償失,例如股骨頸骨折,就有一些人不取出來,因為取出來的人發生股骨頭壞死幾率比較高,還有脊柱骨折的,也有很多人不取出來,當然這只是統計數字。
取出內固定的最主要的標準是骨折的愈合,如果骨折端已經完全愈合,功能恢復良好,一般是可以取的。有些特殊情況,例如骨折的延遲愈合,則要延遲取出時間,骨折不愈合的話則需要取出內固定,清理,植骨并重新固定。
大多數成年人的骨折在一年以上可以取出內固定物,不過這不是確定的,也有的愈合很快,半年取出的。根據部位,骨折嚴重程度,營養情況,年齡,功能恢復程度,是否有并發癥等。一般年齡越小,營養狀況越好,骨折程度越輕,沒有并發癥的,愈合越快,取出越早。反之,則可能要延遲取出。
其實內固定物,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大多數是可以不取出來的,歐美那邊的人,沒特殊情況,是不愿意取出內固定的。因為隨著科技的進步,制造內固定器材的金屬,都經過反復測試選擇,對人體安全無毒,相容性良好,患者不會感受到它們的存在,它們既不會引起疼痛或其他不適,可以終身帶著它們。
但如果有骨不連,感染,放置位置不良,影響關節活動,松動等情況,則需要及時取出內固定物,并進行另外的處理。
國外專家建議取出內固定器材的時間分別為:脛骨大約1年,股骨大約2年,前臂骨及肱骨大約1.5-2年,個別手術風險大,或高齡病人,也可不拆除,長期觀察即可。
當然,具體時間還是以您的手術醫生的意見為準,因為只有他對你的情況是最清楚的!
更多相關建議:
恥骨聯合及下脛腓聯合內固定:
1、未生育年輕女性需要取出恥骨聯合內固定。
2、下脛腓內固定在6-8周下地前需要取出。
總結:
內固定一般可以不取,但是具體的內固定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定,最好是在醫生的建議下做個正確的選擇!比如有些患者明明醫生不建議取內固定,而因為工傷鑒定而非要取內固定就是不可取的;而有些患者明明醫生說內固定一定要取,而因為害怕做二次手術堅決不取,也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