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竹自愿辭職回家伺候老年癡呆的母親,哥哥心存感激,每個月給她八千塊錢。然而,三個月后,哥哥則指責她沒良心,如今進退兩難了。
李竹的母親得老年癡呆越來越嚴重,離不開人,哥哥建議,把母親送養老院吧,錢由他來出。
對于哥哥的建議,李竹內心是充滿了掙扎的,她是個會計,已經退休,又被單位返聘,工資一個月六千五。
丈夫在房地產公司做項目經理,女兒大學畢業剛剛參加工作,她的家里沒有經濟負擔。
現在五十出頭的她,正處在更年期,心情煩躁,郁悶,身體也出現各種不舒服。
之前母親那里有個小時工,后來,小時工不干了,說老太太很難伺候,糊涂起來就罵人,還摔東西。
看看年邁,時而清醒時而糊涂的母親,最終,李竹做了一個決定,辭職回家照顧母親。當時,她并沒有覺得這個決定有多偉大,只是認為,伺候母親是她作為女兒應盡的義務。
李竹的哥哥有個小加工廠,效益也很不錯。妹妹回家伺候母親,哥哥自然是求之不得。妻子那他不敢指望,因為母親和妻子的關系一直不好。他呢,也不可能為了伺候母親放棄事業。
他對妹妹說:不能讓你白白付出,一個月他出八千,妹妹伺候母親算是個工作了。
開始李竹說什么也不要這個錢,她說:伺候自己的媽媽是應該的,錢她不要。
哥哥說:拿著吧,知道伺候老人不容易,拿著我心里還能好受點,道理上來說,應該我們輪流伺候,我這邊脫不開身,你拿著錢伺候,我感激都來不及呢。
就這樣,李竹踏上了伺候母親之路。
李竹就和丈夫和女兒商量,想讓全家都搬到母親那邊住。
女兒和丈夫不反對她搬過去和老人一起住,但是他們是不要搬過來的。下了班可以過來搭把手,要在這里住,是萬萬不能的。
丈夫說:兒子都不管,他一個女婿沒必要獻這個殷勤。
“我哥給錢了,怎么沒管。再說,我是自愿的......\"
丈夫始終堅持自己的想法,絲毫不讓步。
對此,李竹也只能這樣。
隨著母親病情的加重,李竹也越來越力不從心了。
每天都要跟在母親身邊,應對母親隨時制造的各種事端。
要么趁她不注意,母親就把床單掀了起來扔在地上,要么就去衣柜胡亂地翻騰,要么就去打天然氣的開關......
本身就更年期的李竹,要哄著母親吃飯,睡覺,要面對成天活在回憶中的母親。甚至連電視都不看,母親竟然把電視和生活混為了一體。,她一開電視,母親就罵她,說她不正經,不讓和里面的人接觸,要么母親就拿著菜刀要砍死電視里面的人......
李竹快要崩潰了。
而哥哥每次來的時候,總是會給她一些指導性的意見:應該怎樣照顧母親,應該怎樣改善母親的記憶之類的,讓她生氣的是,哥哥會挑剔她對母親的態度。
有一次哥哥過來正巧看到母親小便失禁,李竹在大聲對著母親呵斥;媽,和你說過多少遍了,要小便提前說,提前說,你看看,這剛剛換的還沒洗呢。真讓你愁死了,我也快讓你累死了。”
哥哥說:“咱媽已經糊涂了,你態度能不能好點嗎?”
“嫌我不好,你回來伺候。”
“我不是給你錢了嗎,要知道雇個護工管吃管住一個月五六千就夠了......
原來哥哥一直把自己看成高價護工了啊。難怪每次來都挑毛病,原來是錢花的嫌棄多了。可最初哥哥不是這么說的......
哥哥走了以后,李竹委屈地哭了起來......
李竹繼續照顧著母親,只是兄妹之間的關系生疏了很多。
李竹的丈夫也開始不滿,多次勸她說:“就把你媽送養老院吧,咱也拿錢。你這樣,為了你媽,家也顧不上,算什么呢,出力不討好,再說,你的身體這樣下去,也扛不住。我又不是你的出氣筒,你不能把脾氣都發給我和女兒,這對我們也是不公平的呀。
晚上,李竹躺在床上翻來覆去地睡不著,看著身邊的母親,想著小時候,和母親生活的點點滴滴,如今母親老了,也糊涂了,甚至有時候都不知道自己是她的女兒。
丈夫的埋怨,哥哥的不滿,難道真的要舍棄母親,讓她去養老院嗎?李竹有點進退兩難了。
第二天,她打電話給哥哥:你以后不要指責我,錢我也不要你的了。
哥哥說:你不要錢,我就把媽送養老院,總之,我不能讓別人說我不管咱媽。
“我不會讓咱媽去養老院的,你死了這條心吧。我就是什么都不要了,我也要把咱媽伺候到老......
兄妹兩個人就這樣僵持住了。
最終,兄妹兩個人折中一個辦法,哥哥花錢雇個護工,來輔助李竹照顧母親。
這樣,李竹也能有個緩和的余地。多多少少自己也有點生活空間。
其實,照顧老人,比上班都累,上班還有下班的時候,照顧老人無止無休。
在照顧老人這個問題上,不能全依賴在一個人身上,不親力親為,最好不要對伺候老人的子女指手劃腳,因為,你永遠無法想象那是何等的心力交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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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得了老年癡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顧。照顧外婆,是子女們的義務。你媽是外婆唯一的女兒,女兒是娘的貼心小棉襖,外婆這時候用著了。你外公已去世,外婆可憐呢,她的病重,吃喝拉撒的,你大舅是男人,照顧多有不便,如果條件允許,你媽照顧外婆,是最合適的。你大舅的工作是好單位,工資高,因為這事舍了可惜,你媽干的是臨時工工作,收入低。你大舅有個想法,說出來給你媽商議,他想讓你媽辭職回家照顧外婆,工資損失他出,再給一些錢當生活費。針對此事,你這個當外甥的有質疑?外婆不是外人,照顧老人,大舅和你媽都有義務,如果沒有一個人辭職,就得請保姆,現在保姆工資高,不是自己人,也不太放心。如果你家里,爺爺奶奶身體好,媽媽能脫開身,大舅的建議是可以考慮的。根據兩家的情況,大舅多出點錢,你媽辭職,照顧外婆以你媽為主,大舅空閑時也來幫助。如此解決這個問題,應該是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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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得了老年癡呆,大舅讓我媽辭職回家專門照顧,他每月給點錢,合理嗎?
不合理,非常的不合理。
先說辭職。現在退休金是按照你的工作年限來計算的,辭職了,就失去了工齡,退休金就會少,這個損失誰來認?而且是一輩子的事,一定要想清楚。
再說照顧自己媽。從情感上講無可非議,因為她是你媽。但必須要知道,得老年癡呆這種病的老人存活期一般在八年左右,因為能吃、能睡還不知道煩惱,所以,家里有這種病的人,就要做好長期照顧的打算。同時,還要做好吃苦耐勞和抗壓力的準備。
老年癡呆這種疾病的表現為:失意、吭奮、亂跑、罵人等,一個不小心,就會偷偷的跑出家門,跑出去又不認識回來的路,這樣的情況一年會發生好多次,因為你不可能24小時不睡覺看著,你說壓力大不大?還有就是罵人,不管是女兒還是兒子,逮著就罵,還告狀,說你偷他的錢了,不給他吃東西了,打他了,反正精神上折磨你,見到人就講。所以,照顧這類病人,能把你折騰到想死。
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大家出錢,把老人送到養老院,由專業的護工護理,家里人每個星期天去看看,帶點好吃的東西去。如此,大家都省心。把壓力放在某一個人身上,實在是吃不消呀。
個人觀點,歡迎大家評頭論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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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什么不合理的?你外婆是你媽的母親,女兒照顧媽媽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先不要攀比外婆的其它兒女,女兒照顧媽媽總好過保姆吧?你大舅也是出于這樣考慮,才說出讓你媽辭職照顧外婆,給個辛苦錢也是兄妹情分。
照顧老人不輕松,還是個持久戰,和上班比起來辛苦太多,最主要的是精神上的苦悶,一大家的親戚都要參與,不能一個人累著,這需要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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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嬸去年母親老年癡呆了,她大哥說自己是男人照顧母親不方便,愿意給方嬸每月6000元作為補償。方嬸想著和自己工資一樣又能照顧母親果斷答應,誰知后來發生一事讓方姐十分后悔。
方嬸媳婦進門后家里總是爭吵不斷,她原本想著帶孫子的,但孫子出生后兒媳婦就百般挑剔,無奈下方嬸決定出門去做事掙錢,剛好把這個錢補貼給兒媳婦,讓兒媳婦自己在家帶孩子,其實也就是為了減輕兒子的負擔。
方嬸上了年紀,找了很多地方最后在縣城一家有錢人家做住家保姆,工作就是照看老人的飲食起居,順便做點家務。當時工資每個月方嬸可以拿約5000元,拿到手之后自己留1000,其余的錢全部會給到兒媳婦,就是讓兒媳婦安心的帶著孩子就好。
去年的時候方嬸母親在家里開始胡言亂語,帶到醫院診斷后為老年癡呆。這可把方嬸急得不行,因為她知道自己的大嫂這些年一直看母親不舒服,就是因為母親當時沒給她帶孩子懷恨在心,這下母親連基本的拉屎拉尿都不知道,那可如何是好。
方嬸給雇主請了天假回老家看了看母親,看到眼前母親邋遢的樣子哭出了聲。母親也是個可憐的人,年輕的時候她父親一直對她不好,生了兩個兒子其中一個中年就去世了,后來留下一個女兒就一直帶著,沒辦法大哥家的孩子母親一直是沒有精力幫帶,這才讓大嫂一直心里不舒服。
方嬸大哥是理解母親的,但是大哥跟方嬸說:“我也是沒辦法呀,我屠宰場生意很忙,加上我本來是個男人,照顧母親總是很多不方便,家里那口子我就是給錢也不愿意干。要不你看我們兩人合力把母親送到養老院好吧,那里有專門的護工看著。”
方嬸聽完后直搖頭,眼里流著淚說:“不可以,你知道我現在做事的那家人吧,他們家老人就是因為之前送到養老院后來接出來的,進去里面護工對于這樣的老人也是很嫌棄,晚輩去看了幾次覺得還不如用這錢請個人。”
說到這里方嬸大哥抬起看著她:“妹,你既然做保姆也是照顧老人,干脆你照顧媽媽好了。你現在在哪里不管多少工資,我在此基礎上給你加1000元。”
“那怎么行呢,是你媽也是我的媽呀,我照顧自己的媽哪里有收錢的道理。方嬸連連擺手,但是想到要是沒有錢自己也有點難,因為她家的情況自然跟她大哥沒法比,兒媳婦帶著孩子沒收入,光是靠兒子真的挺難的。家里的男人這些年都不怎么管事,全部重擔都在方嬸身上。
方嬸大哥自然了解,看了看方嬸繼續說:“這點錢是應該的,我們母親的情況比別的老人要糟糕,請了人看很多都嫌棄,你反正照顧別人也是照顧,照顧自己母親不是更好嗎?”、
說到這里方嬸也覺得是這么個道理,也算點頭答應了她大哥的提議。當天回去就跟雇主這邊說了情況,第三天雇主這邊找了人方嬸就回了家,跟家里人說了說情況收拾行李就去了母親家里。
剛到母親家里大嫂就走過來看著方嬸說:“我也是第一次見,照顧母親還要收錢的,那是你媽我老公還得給你錢,這些年她沒少補貼你吧?”
方嬸沒吭聲,她知道嫂子的脾氣,盡管就照顧母親就好了。大嫂看她不理會氣得跺腳轉身進了屋,晚上的時候方嬸在隔壁睡著,聽到的是大哥和大嫂爭吵的聲音。
大嫂還是那句話:“哪有人照顧自己媽還要工資的,現在隨便三四千去請個人多好,你還給她6000塊,你這是變著法的貼補你妹呢,以前你媽照顧你弟的孩子,說不定給你妹不少錢。”
大哥有些不耐煩地說:“你要是照顧我也給你6000一個月,給7000/8000都行。”
吵著吵著方嬸也睡著了,她大哥第二天一大早過來看了看情況又轉身去上班了,也安慰方嬸:“你別聽你嫂子的,她就是嘴巴厲害,鬧幾天就沒事了。”
日子就這樣過著,方嬸本來也上了年紀,自己經常腰也疼,晚上還經常失眠,母親因為是癡呆所以做事完全沒有章法。看著方嬸也早不認識,只要稍微不順心對方嬸就是拳打腳踢的,并且晚上給母親墊了尿不濕母親不樂意,總是把那尿不濕撕出來到處扯。
好幾次方嬸都被母親折騰得想哭,一天24小時完全沒有了自由的時間。這些方嬸都一直忍著,一個月后家里兒子打電話說家里有事需要讓方嬸回家一趟,原來是孫子在洗澡的時候被水給燙了。
方嬸連忙給大哥商量回去的事,然后大哥一聽覺得不妥呀,方嬸一離開母親不就沒有人照顧嗎?方嬸這時就回他大哥:“哥,你也是媽的兒子,我這有事離開幾天你就照看一下不就行了嗎?怎么能什么都指望我?”
“妹,你別忘了我開工資了,我有錢出錢你有力出力,請一天半天沒問題,你這一走就是好幾天那怎么行呢?”
方嬸看著大哥那趾高氣揚的樣子頓時失了神,現在在大哥的眼里她就是請回來的保姆了,連請假的時間都得被管制。方嬸想著孫子也很重要,直接離開走的時候就留下一句:“那也是你媽,我就不信我沒在的時候你能不管。”
一周后方嬸孫子的病情穩定了,回到母親家里的時候眼前的一幕讓她驚呆了。先是門緊鎖著,打開門后看見母親被繩子綁在床邊上,嘴里發出虛弱的喊叫聲。邊上的飯菜被抓得稀巴爛,床上也濕透了,還發出陣陣惡臭。
方嬸哭著給母親換衣服,母親也不懂在她換衣服的時候一邊反抗一邊打方嬸。等把母親的衣物換好后再看床上,底下的墊子都有點發霉了。方嬸氣得走到大哥家去,然而大哥家的門也緊閉著,一直到晚上的時候大嫂才在外面回來。
看見方嬸的時候她開口:“你終于是回來了,這老太婆這幾天吵吵得難受,讓我在家都沒法呆。”
方嬸自知找大嫂是沒用的,等了半天大哥開著車到家,方嬸上前望著他問:“大哥,那是你媽,我今天進門的時候看見她被綁在床上,底下的被褥都發霉了!”
大哥有點無奈地說:“我真的很忙,這不是你有事要離開我沒辦法嘛,現在你回來就好了。”
這事也算是告一段落,到月底的時候大哥走到母親家里,看著方嬸后從包里拿出一疊錢放在桌子上說:“妹,按照我們之前說好的一個月給你6000元的工資,這個月你不是有幾天離開了嗎,我還是給你6000元,那幾天我就不扣了。”
方嬸聽到這話覺得委屈,但是也無奈,因為母親是她的,不管也不對,但現在大哥說的話讓她十分難受。于是方嬸叫住:“你這錢我也拿得難受,要真算起來你每月給我6000,其實也就算是出了3000元,你需要照顧母親的那一份力是我出的,所以你別以為拿點錢就趾高氣昂的,我每天就24小時都沒怎么休息,這樣下去說不定我比母親走得還早。”
方嬸話說完后大哥轉頭看著她:“那你是覺得工資少是吧?要不然我們還是送養老院好了,錢我也出了?”
這事陷入了僵局,面對母親這樣的情況方嬸舍不得讓她去養老院,但是自己整天休息不好確實也堅持不了多久,并且加上她大哥不理解照顧癡呆老人有多辛苦。
兩人對此沉下心商量了好久,最后無奈還是選擇去養老院看了看情況。最后的處理結果是,因為考慮到母親的病情養老院是建議需要有藥物控制病情專人看,這次方嬸主動說:“要是去養老院有專人護理,并且還有藥物控制的話那還是這樣比較好,我愿意出點錢,我自己從新去找工作掙錢。”
方嬸大哥在聽完專業人士的話后也明白了照顧癡呆老人有多辛苦,最后兩兄妹一致決定交由專業的養老院,請了專業的護工照顧。當然花的錢自然比之前多了許多,不過方嬸也算是輕松了一些。
方嬸母親住院后兩個年輕人也隨時去看望,的確看起來母親的狀態也不錯,所以兩人覺得這個選擇是沒錯的。
回到問題:外婆得了老年癡呆,大舅讓我媽辭職回家專門照顧,每月給點錢,合理嗎?
真正經歷過照顧癡呆老人的人就會知道,因為老人的體重至少幾十斤甚至百斤以上,照顧起來十分費力,并且癡呆的人耍脾氣也是常有的事,不僅累身體還十分累心里。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癡呆老人往往需要藥物的控制,所以不僅是照顧她的吃喝拉撒,還得讓她的病情穩定。
我們都知道不管兒子、女兒都有照顧老人的義務,所以這事不單純是錢不錢的事。孝敬老人是天經地義,不是有錢就可以讓自己逃脫這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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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癡呆癥一旦患上是無法逆轉的,且一年比一年嚴重,你外婆完全靠你媽一人照顧肯定吃不消的,屆時不要你媽累得精疲力盡沒人理解體諒;你舅舅因為出了點錢,當不了甩手掌柜又有怨言,很容易還因此兄妹不和。其實若兩家經濟條件允許,兄妹一起出資請人照顧你外婆是最好的選擇。兩家人,平時誰有空都可去關照下,即沒耽誤各自的事情,外婆也有人照顧,這不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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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外婆癡呆了,你大舅要你媽媽辭職回去照顧,每月給點錢,合不合理?
我覺得這不是合不合理的事,是這種方法不可取,原因很簡單。在此和不同意這個觀點的朋友商榷:
一是這個錢誰給?如果你大舅給,那給多少?能堅持給多久?還有,你大舅同意給,那你大舅媽同不同意給?
二是你稱呼的是“大舅”,那他們是幾弟兄?其他的舅舅,舅媽同意嗎?
三是時間長了,你媽媽一個人也服侍不了的,那你媽媽要換換手,或人不舒服時,你媽找誰頂替?你那些舅舅舅媽的就會說你媽是收了他們錢的,就應該負責。最嚴重的是,你外婆萬一走丟了或出什么意外了,誰承擔這個責任?
四是辦法。最好的辦法就是,你媽媽不要去護理,作為你外婆的女兒她有義務常常去看護她。如果你外婆的子女們要排班護理,那你媽媽必須參加輪班。因為你媽媽沒有繼承你外婆的遺產,按中國不成文的定律,你媽媽有常常去渴望她,給她買營養品,衣物什么的,但供養義務是你舅舅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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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具體情況。如果你媽是公務員、是教師,或者是其他的工作,只要是單位給交著各種保險的那種穩定工作,那讓你媽把工作辭了,就不合適;如果你媽就是打個工,一個月也掙不多、是沒有交著保險的那種工作,辭了也不可惜,一方面你舅也說了,會給你媽一點錢,到底給多少,不比你媽在外邊工作掙得少就行,甚至稍微少點也應該能接受,因為你媽也得為照顧你的外婆出份力不是?而且這樣呢,是自己的親人伺候老人,家里都放心,老人肯定也愿意。當然,你媽也有權利不同意你舅的想法,不過為了照顧老人,兄弟姐妹之間最好能商量出一個相對公平、大家都認可的辦法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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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伺候母親合情合理,這是做兒女們的義務。不過,大舅這樣安排不是合理這么簡單,說不好聽點他就是自私,他考慮的都是自已。從題目來看好似大舅挺人義,其實不然完全不是這么回事。
如果,你的外婆不是得了老年癡呆,是臥床不起,吃喝拉撒都需要人打理,你大舅讓你母親伺候還能說的過去,好逮女兒伺候母親要方便些。可是,你外婆得的是老年癡呆與癱在床上完全不一樣,兒子和女兒都能伺候。
別看你大舅每月給你母親點錢,這點補償那只是眼前,等你的外婆百年后,你大舅就會取消給你母親錢,等那時候你母親是因為辭職,退休金肯定會很少。這樣就影響到你母親的老年幸福的生活。
而你大舅呢?跟你母親比就是一天一地。等他退休會拿到充足的退休金,他的老年生活就很安怡,而你的母親就會為沒有充足的退休金而發愁。
在說,老年癡呆這種病,雖說不影響吃喝!但是,伺候這種病的人幾乎不敢有任何的大意,特別是老年癡呆嚴重的病人到那時誰也不認識,別說是別人就連親生兒女都不認識。特別是極容易走丟,而且病人的脾氣特別的暴燥,只靠你母親一個人根本照顧不了。
我岳父就是老年癡呆,剛開始不嚴重,就這樣都讓兒女們承受不了。開始,岳父有我老婆照顧,他的病情越來越嚴重,出了門就忘了家在那,特別是在你不注意時人就走出了家門,為此走丟好幾次!別看這樣他還特別有自尊,你給他身上留下家里人的電話和地址,都被他拿掉,或是藏起來怕被人看見。為此,為了找他報警數次,幾乎把我愛人逼瘋。最后,讓老婆的弟弟把岳父接到他們那里,使之每天都提心吊膽讓兒女們無法正常的生活。
這樣,你可以去想象,照顧老年癡呆病人的危害性。不光以后自己的退休生活沒有過多的保障,照顧這樣的病人,也會讓你母親的身體受到更大的傷害。
總得來說,你大舅自私到極致,只出一點錢就讓你母親一個人受罪,而他就跟沒事人一樣,正常的去上班,退休后又有充足的退休金可拿!你母親呢,得到的極少。如果,你大舅為了你母親好,為什么不把你外婆送到養老院!即使,你母親和你大舅兩家共同擔負你外婆去養老院的費用,你母親的將來也不會差!說白了你大舅還是舍不得自已手中的錢,用少許的錢把這重擔推給了你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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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一,老年癡呆是一種老年性慢性病,是腦動脈硬化,大腦萎縮所引發的疾病,是一個長期的康復過程,最好送康復醫療機構作康復治療。二,你外婆在舅舅家,理應由舅舅家安排照顧。三,作為女兒,經常回家去看望母親,理所應當,在自己能力范圍內,作出一定的經濟支持可以理解。但是,要辭職去照顧,有點強人所難,因為,人人都要生活,一但辭職,經濟來源枯竭,怎么生活。四,老年癡呆癥不是一天二天的事,舅媽既然有錢,可以請專人照顧,何必要你母親辭職去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