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疾控中心有望改成參公管理的事業單位。2020年爆發的這起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了我國疾控中心的財政投入不足,公共衛生隊伍弱化、地位太低缺乏行政權等短板。現階段的疾控中心基本上都是事業單位,省、市一級的疾控中心部分地區已經改成參公事業單位,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2020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已經將疾控中心改革列入議事日程。
在體制機制上,有聲音是建議將各級衛健委疾控管理部門與疾控中心合并,組建具有行政權、自主權的疾控行政管理機構,或賦予疾控中心一定的疫情信息發布權力和參與疫情防控決策的職能。在國家層面是將國家疾控中心與疾控局整合組建新的機構,直屬國務院管理,那按照這個模式實施的話,各級改革后的機構就分別直屬省、市、縣區政府。
在財政投入上,經此新冠肺炎大流行,與SARS時候類似,國家肯定會加大對疾控中心的財政支持與投入,包括實驗室檢測能力提升、傳染病監測預警、信息化程度方面,都會加大投入與支持力度,近期國家發行的國債很大一部分就是用于支持地方加強疾控能力建設。
在醫防協同上,疾控中心應該是與醫院緊密結合在一起的,醫院是發現傳染病的前哨,把疾病預防控制的體系和醫療救治的體系聯通起來,實現人員、信息、資源的互聯互通以及共享,才可能及時發現傳染病,特別是新發傳染病,及早部署防控。
在人員待遇上,近幾年各級疾控機構人才流失都比較嚴重,主要是收入待遇不高留不住人,這次改革的話應該也會把這項納入,疾控中心本身履行的是政府疾病預防控制的職能,個人意見應該在人員待遇上應該要向當地公務員看齊!
以上僅是個人初淺見解,實際上疾控中心改革這是國家整個國家疾控體系改革的一個環節,隨著疫情防控取得成效,對疾控體系存在的短板與反思也一直在進行,估計不久的將來,疾控中心將會又迎來新一輪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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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國家公共衛生安全,我認為首先要立法。針對疫情預報,流行病學調查、樣品采集、實驗室檢測、疫情評估都要確立相應的法規。
1.曾光同志說過,疾控中心工作首先要姓“公” 應該杜絕利用做科研項目等一些為少數人從中謀取私立,應該把全部精力用到國家衛生安全層面。
2.按照國家安全局管理模式,垂直管理。根據傳染病疫情和重大自然災害預警預報。確定明確的層次分工。
3.公衛專業性比較強,大規模疫情及重大自然災害發生時都是戰士,在職級提拔等方面 按公務員待遇。平行晉級,這樣會讓廣大普通疾控人安心扎實的工作,避免為了進職稱,提拔等費盡心思走歪門邪道,不務正業。
4.實驗室技術支撐,國家確立P4實驗室,各省設P3,地市級設P2。
5.人才培養,在全國著名大學設立公共衛生學院,起點為碩士,國家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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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改動太多,估計安監局事業編會有幾個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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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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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目前大多數地方參公單位,在參公嚴控嚴審查的大環境下,基本會維持現狀,老人老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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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應全額撥款,待遇和部隊,老師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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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發展中發現不足然后下大力氣去改變,這是中國人的思想和勇氣,疾控中心作為中國社會很重要的一個部門,以當下疫情發生的情況來看疾控中心還有很多的地方需要改進,不管怎么改,要讓專業的人去做專業的事情,對于那些不懂這方面的人要及時清理出疾控中心